第109章 初见端倪_女捕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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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初见端倪

  “是,”南行止不动声色,却深切地看着她,轻声说道,“磷火正青色,与那日刑部停尸房中的鬼火相差无几。”

  “若是磷火……”成青云呆怔地看着书页之上的文字,黑白分明的字迹在她眼前跳跃,而早就在脑海中渐渐分明的线索,快速成型,环环相扣。

  “磷火燃烧,有酸味吗?”成青云又问。

  “自然是有的。”南行止又说道“街头坊间,许多杂耍艺人,以物体自燃为奇,吸引街头的人停足观看。其实,那些能自燃的火,大约就是磷火。”他又拿出一本名为《坊间绝技》的书,“这书中,记录了历代以来的神奇技艺,包括弄蚁虫,嘉兴绳技,还有许多失传的技艺。”

  成青云心头沉静如水,听完之后,缓缓地说道“这么说来,那具尸体……”

  南行止慢慢合上书,“若是如此,你能想明白这其中的关节了吗?”

  这案子,从一开始,便像一个无底洞一般,越是往里探究,陷得便越深,越发往后发展,越是牵扯出更多的谜团。

  成青云蹙眉思索,片刻之后,问道“你可还记得当日库房之中收到的寿礼?”

  南行止轻轻点头,“我会让秦慕铮为你抄誊一份。”

  “好,”成青云下意识用手指轻轻地嘴唇,“若是明白了作案的手法,作案的时间,或许就能查到案件的突破口。只要解开一环,这环环相扣的谜团,就能逐一破解了。”

  她眸色镇定,漆黑深邃,又透着难得的睿智与韧性。她轻叹一声,又说道“死者是朱吉,接下来,我得去一趟朱吉家,问问朱吉的情况。”

  “嗯,”南行止轻轻点头,“记得带上胡柴。”

  这两日她与南行止在一处,胡柴并没有时时刻刻跟随保护。成青云起身,揉了揉微微酸疼的膝盖,说道“世子,我这就去看看。”

  “不急,”南行止也起身,将桌案上的书一一放好,吩咐绿黛将无关的书放回星驰楼的书房之中。“快到中午了,吃过饭再走。”

  成青云轻轻点头,见他转身向正厅而去,便也立即跟上。

  正厅之内还未摆饭,南行止坐下之后,问道“你想吃什么?”

  成青云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南行止在征询自己的意见,她抿了抿唇,一时没什么主意,便听见南行止说道“厨房中有个厨子会做成都菜。”

  成青云立即来了胃口,她咬了咬唇,说道“可以有闷烧鹅掌吗?”

  许久无言,一旁的绿黛却为她记好了菜品。

  成青云毫不客气,得到默许之后,又要了麻婆豆腐、回锅肉、茄烧排骨。都是成都人惯常吃的口味。

  南行止一向吃的素淡,听闻她要的菜品,不由得蹙眉,“还是清淡些好,口味过重,怕是不健康。”

  “若是连吃都不能好好吃,那就少了人间一福,”成青云浑不在意,“口福不是人人都能享受到,我成青云或许没什么特殊的爱好,但是就是爱吃。”

  “是好吃吧?”南行止微微摇头,“不过能吃是好。你的确需要多吃一些,你太清瘦了。”

  成青云摸了摸手背,“有吗?我自己不觉得。”

  多次的身体接触,都能让他敏锐的察觉到她那副身体的纤柔与瘦弱。他甚至暗自好奇,为何世上会有她那样纤细柔弱的身体。如今回想,那杭州画舫沉没那晚,他抱着她浮水,臂弯之中轻得如羽毛般的身体,让他至今感触真实深刻。

  “多吃些吧,”南行止讷讷地说道。

  成青云吃得多,比南行止还多,吃相也不讲究,虽然不至于狼吞虎咽,可与南行止的淡雅矜贵相比,简直相形见绌。

  鹅掌炖的酥烂入味,轻轻一吮,细腻酥软的鹅肉便融入口中,香味浓郁。

  麻婆豆腐软而滑,外面包裹着浓浓的酱汁,色泽鲜亮,葱花碧绿,香味淡雅,寡淡的豆腐,却软嫩香醇。

  回锅肉更是地道,白嫩的肥肉,夹着油亮的瘦肉,陪着大葱和嫩笋,油而不腻,口感极佳。

  茄烧排骨,肉轻轻一咬,立刻与骨头分离,肉之中融入茄香,茄子之中含着肉汁,让人垂涎三尺。香气四溢,色泽诱人。

  南行止看着成青云吃得很香,似乎也可以多吃一些。他面前的清淡菜品,青菜、鸡肉、清蒸鱼以及一碗蘑菇鸡蛋汤,也变得浓郁起来。

  “朱吉有一个哥哥,”南行止放下筷子,对她说道“他哥哥是在码头漕运做搬运的。家里还有一个妻子,有一个三岁大的儿子。”

  成青云吃了排骨,将骨头吐出来放在一个瓷碗中,抬起头来,问道“朱吉平时与他的哥嫂住一起吗?”

  “虽然是住在一起,但是朱吉在蒋府做工,很长的时间是呆在蒋府之中。”南行止说道,“今日下午,我会入宫见皇上,也不方便与你去朱吉家。”

  “没关系,”成青云本来也没打算让他陪着去。她喝了一口汤,满足地暗叹之后,用侍女准备好的布巾擦嘴。

  休息了片刻之后,她出了瑞亲王府,胡柴已经在王府门外等候。他将一匹马递给成青云,成青云握着马缰,翻身上马。

  “胡柴,我们要去朱吉家。”成青云说道。

  胡柴点头,“好的,我跟着你就好。”

  成青云策马,看着胡柴高大健硕的身影,忽然想起自己这段日子忽略了他。毕竟她与他住在一个院子里,虽然他是南行止派过来的,但是从情分上讲,她与他还算是老乡和朋友。

  他面容丑陋,如今在大街上,也带着面巾,蒙着半张脸。

  她总会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让他的脸变成那副样子。她没有仔细地看过他的脸,但隐约能看得出他脸上狰狞恐惧的皮肤并不是天生的,更像是被腐蚀过。

  她慢慢地靠近,用眼角的余光瞟着他,“胡柴,听你的口音,你似乎并不是成都人。”

  虽然他会说成都话,但是人的用语习惯,是难以改变的,胡柴很少说话,但是偶尔说出的字音,也不是成都话。

  他虽然到了京城,但却并不说京城话,反而还说成都话。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学会京话,京城之中,本来就融杂了天南地北各个地方的口音和乡语。

  胡柴轻轻地点头,说道“我原本是容县人,容县虽然也在蜀郡,但是口音与成都还是很不相同。”他顿了顿,又解释道“其实我一开始也不太懂成都话,比如成都话说‘拽瞌睡’,但是容县人说‘眯眯眼’,成都人说‘叮叮猫儿’,容县人说的是‘蜻蜓’。”他露在面巾外的双眼快速眯了眯,“但是总体上来说,差别不大,所以很快就能听懂。”

  “容县离成都说远也不远,但是也不算太近。”成青云轻轻拉着马缰,与他一边走,一边闲聊着,“你怎么会离开容县,到成都来的?”

  “家中并没有什么牵挂,左右都是我一个人了。”胡柴回答得很是爽快,“容县那个地方,虽然不错,但是地方小,那里的人也特别朴实,有的人老人,在那儿过了一辈子,都没有出过县城。我有一次,偶然听到一位去过成都的人描述成都,便想着,自己也一定要离开容县这个贫瘠的小地方,到成都去。成都那么大,长长见识也好。”

  他笑了笑,笑声低沉厚重,“说来也巧的很,我一进成都城,就听说司马大人要招护卫,要武功高强的。我本只是想试一试,没想到一试还成了。司马大人对我很好,他对所有人都很照顾,我跟着他,虽然不至于大富大贵,但是也过得安稳,不至于吃亏……”

  他声音一哽,“只可惜司马大人已经去世了……而且,还是被人害死的。”

  成青云不擅长安慰人,见他很是悲伤,没有宽慰,也没有再追问他其他的问题。

  出门时,南行止告诉了她朱吉家的地址,她和胡柴一路往京城西南方向走,西南方向,即将出城的地方,运河在京城此处汇成漕运码头,此处热闹非凡,码头之上,来往的船只不绝如缕,岸上的行人和搬运的工人络绎不绝。

  朱吉的家,便在这码头岸边拥挤又显得陈旧破落的某户房屋之中。

  稍稍打听,问了在岸边一个负责看管漕运货物的工头,那工头给两人指了方向,成青云这才在拥挤又杂乱的街道之上,找到通往朱吉家的路。

  街道两旁堆满了刚刚从运船上卸下来的货物,街道之上,光裸着胳膊、浑身结实的搬运工,扛着大包大箱的货物来往穿梭,累得大汗淋漓。耳旁传来卸货运货以及码头工人拉船的号角声。

  故而街道之上已经不适合骑马,成青云和胡柴干脆下了马,将马匹寄放到一家脚店之中。

  “嘿,朱吉家,可是因祸得福了……”那工头随口笑了声,“朱吉死了,兵部尚书赔了他们家不少的钱吧?”

  “可不是吗?”另外一个坐在货物上的男人,用搭在肩头的黑黄的软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这几天,也没看见朱吉他哥出来搬货,可能就是因为拿了不少的钱,发了财,再也不用做这些苦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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