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_秘密调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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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卖给我一半,成么?”八年前的某个夜。芝加哥某粤菜馆的厨房里,他对燕子讲的第一句话。那是个格外繁忙的夜晚。饭馆老板给燕子一盆大虾,让她立刻把它们洗干净。虾一个劲儿地跳,好像专门要欺负北方长大的孩子。燕子慌忙拧开水龙头。没过多久,虾不跳了,浑身通红。燕子这才想起用手试试水温。

  老板大声用广东话骂街,手指燕子的鼻尖。厨房里有人在窃窃地笑。燕子用力咬住嘴唇。她不能当着他们流泪。她力气不够大,不会说广东话,不认识鲈鱼或者芥蓝。没人知道她的手曾经做过眼科手术,只当它们刷碗洗菜尚且不合格。燕子不在乎这些,她需要每晚20美金的收入,她得交房费和学费。燕子抬起头,用清晰而标准的普通话宣布:“这一盆虾,我都买了!”老板大吃一惊:“你知道这虾多少钱一磅买回来的?”燕子面无表情:“我不稀罕知道。反正这虾我都买下了,钱从工资里扣就好。”众人偷偷看着燕子,好像今天才认识她。老板走后,有人小声说:“你真强!你好酷,好像唱歌的王菲!”燕子低头继续洗她的碗,直到那从未被她留意过的男生,默默地来到她身边,突然用地道的普通话问她:“卖给我一半儿,成么?”燕子鼻子一酸。

  她都算不上认识他。她扭头背对他,捋起落在腮畔的散发。她回答:“不用。”他却不知趣地坚持:“卖给我吧,明晚我请人吃饭,本来想从店里买的,现在只能跟你买了。”燕子不由得停下手里的活儿。他二十三四岁,瘦高个子,宽肩膀,穿着白衬衫和黑马甲。那是侍者的制服,意味着收取小费的资格。他有一张英俊的古铜色的脸。燕子扭开脸。厨房里有人在偷看他们。

  燕子没好气地把那盆虾用脚一踢:“都拿走吧!”那天夜里,他开车把燕子送回家。在他执著的要求之下,燕子也同意,车子不搭白不搭。那是一段徒步四十分钟的路程,他的旧雪弗莱只用了十分钟。漫长的十分钟。他说他叫高翔,山西人,25岁,在芝加哥大学商学院读硕士。她也尽了搭车人的义务:她叫谢春燕,北京人。她没提学校。和芝大相比,不值一提。“春天的燕子。”他说。燕子心中一酸。很久没听到过“燕子”二字了。她说:“我不是燕子,我又不是一只鸟儿。”从那以后,每晚十一点,旧雪弗莱准时出现在餐厅后门外。

  他则准时出现在覆盖着薄雪的人行道上。尽管他每周只打一天工。

  他是公费留学生,国家负担一切。打工原本是不必要的。起先他们聊得并不多,到后来他们无话不谈。雪弗莱停在燕子楼下,车里弥漫着颓废的歌声:忽然之间,天昏地暗,世界可以忽然什么都没有。窗外是冰雪覆盖的城市。燕子跳下车,一阵风似的跑进公寓楼。他则静静地坐在车里。

  等她的窗户亮了,他才发动引擎。某天晚上,他突然说:“去我那坐坐吧!”“为什么?”“过了圣诞节,我就快毕业了。”公费生毕业要回国。可美国又有什么好?这里对燕子来说,原本没什么可留恋的。燕子说:“着急回国了?呵呵,想你女朋友了?”他沉默。

  燕子有种不祥的预感:“大男人还害臊?你女朋友漂亮么?”“没你漂亮。”那四个字,燕子终生难忘。

  “我不能去你那儿。你女朋友会误会的。”一片雪花,轻轻飘落在车窗玻璃上,渐渐融化。他把车开进街边的加油站。雪大了起来,并且起了风,街上空无一人。

  他下车去操作自助加油机,雪花纷纷落在头发和眉梢,把他变成圣诞老人。燕子讨厌圣诞,她更讨厌自己。突然一阵嘈杂。几个黑乎乎的影子朝着车子疾走过来。燕子立刻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这在深夜的芝加哥并不算稀奇。他伸手去拉门把手,门却没开。他猛敲车窗玻璃,燕子慌忙扑向那个门。

  门猛地开了,冰冷的风一下子涌到燕子脸上。他一头扎进车里,她还没来得及躲闪。他的羽绒服包住她的脸。羽绒服冰凉,他的身体滚烫。车门“砰”地关闭,发动机声嘶力竭。

  燕子想坐直身体,他却用力把她拉回自己怀里。“嘭”的一声巨响,她的脖颈一阵冷风,车子如脱缰野马般飞驰而出。他强壮的臂膀,紧紧把她裹在怀里。车子不知疾驰了多久,才渐渐减慢速度。燕子从他怀里钻出来,刺骨的寒风吹到她脸上。

  他那一侧的车窗碎了,窗外是向后疾驰的夜。“亏了他们没枪!”他的声音微微颤抖,口中冒出大团的白气。他咽一口唾沫,故作轻松地笑:“妈的,铁棍子能扔这么远!”“你没事儿吧?”燕子的声音也在发颤。“没事。”他扭头冲她一笑。“你头上流血了!”“没事。”“给我看看!”他和她口中的白气混作一团,浮在他们之间。“真的没事。”燕子不再坚持。

  他额头怎样,是他女朋友该关心的。

  车子终于停稳。燕子一声不吭地下车,默默走向公寓的大门。几步之后,她又转身跑回来。汽车还停在原地。雪地上是燕子新踩的脚印。燕子绕到车子另一侧。他的左侧脸颊,赤裸裸在她面前。两道很长的血迹,一直从额角延伸到下巴。

  原来,在加油站的瞬间,他用自己的身体做了掩体。燕子脸上还留着他怀里的热度。燕子沉默着拉开车门。他顺从地下车,傻乎乎跟着她,像个不知所措的小孩子。燕子把他领进自己的房间,取出酒精、碘酒和消毒棉球。她所尽的医生职责并非是他想要的,棉球到达太阳穴的时候,他一把把她抱在怀里。

  她的指尖,轻轻滑过那张带着血迹的英俊的脸。天亮之前,四周格外漆黑。燕子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他的身体滚烫如火。就在最恍惚的一刻,他在她耳边喃喃道:“燕子,让我留下吧,永远留在你身边。”热气贯穿燕子的耳垂。燕子一把推开他,坐直了身子,扭亮了灯,炯炯地看着他:“你留下吧,永远留在我身边。”

  灯光很刺眼。他彻底清醒过来,把头深深埋进胳膊里。他说:“我出国的名额,是她爸给弄的。”他饱满的肩膀,闪烁着古铜色的光。

  燕子抓起他的衣服扔给他:“走吧。咱们以后别见了。”第二天晚上,他果然没在餐馆门外出现。燕子已经很久没在深夜独自走在芝加哥的大街上。她心里并不害怕,甚至盼望有人来抢劫,把她推倒在地,在她身上捅上一刀。

  她若悄然地死在大街上,他将再也见不到她。她并非他的女朋友,她死不死都无所谓。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再出现。燕子托人介绍其他的餐厅。燕子的顾虑却是多余的。他把饭馆的工作辞了。一个月后的某个深夜,燕子却又见到他。

  他穿着衬衫和牛仔裤,站在覆盖着薄雪的人行道上。她本想不搭理他,他却走上前来说:“送你回家吧。”“为什么?”“下雪了。”“已经下了一个冬天了,春天就要来了。”“我等不到春天了。明天我就要回国了。”他漫无目的地把车向着一个方向开下去。直到再也无路可走,眼前变成一片无际的黑暗。没有灯光,没有希望,只有歌声:

  如果这天地最终会消失,不想一路走来珍惜的回忆,没有你。

  他突然转过身来抱住她。她没有反抗,也并不配合。她就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任由他炙热的嘴唇划过自己的脸和脖子。她没有流泪。有生以来,她第一次明白,在最伤心的时候,泪水未必会流下来。东方出现第一道白光。眼前那片黑暗,变作无边的湖水。密歇根湖,冰冷如镜。他送她回到家。城市沉浸在拂晓的静寂中。燕子平静地道别,上楼走进卧室。她默默坐在床头,始终没有拧亮台灯。她想他看不见灯光,也许会跑上楼来。可他果真上来了,又能改变什么?也许,她不该让他为难。燕子于是伸手去按灯的开关。然而就在手指将要触到开关的一刻,她听见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燕子抽回手,趴倒在床上。再也没有开灯的必要。清晨的阳光,正透入房间。

  房间狭小如一副棺木,把她永远地埋葬了。天大亮的时候,电话急促地响起来。燕子从未入睡,却仿佛突然从梦中惊醒。她一把抓起电话,却听见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的声音,讲着蹩脚的普通话:

  “是谢小姐吗?我姓谭,是大湖海鲜的经理。您是不是要找一份餐馆的工作?”换一个餐厅也好,这样才能彻底把以前遗忘。燕子抬头看看窗外。屋顶的积雪消失了,春天果然快要来了。他们这一生都不会再见了。然而八年之后,他却站在她面前。他们之间,仅隔着一扇透明的玻璃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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