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_我很强我知道[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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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一个基地中存在两股势均力敌的势力并不是好事。

  或许在数年后,基地发展到一定程度,那时候必须需要几方势力来相互制衡。

  但绝对不是现在。

  眼下末世初启,不管是在华海基地,还是其他临时组建的避难区中,都需要一个领袖将所有人团结起来,共同抵御末世初期面临的种种威胁和困难。

  这一点,从关于水一方的问题上就显现的淋漓尽致。

  将刘家的势力削减,或者说,将其从基地中拔除,于他们来说是眼下需放在首位的问题。

  当然,刘家那边想的也和他们一样,绞尽脑汁的想要铲除异己。

  一切尽在不言中。

  悠悠叹了口气,许是也清楚眼下自家在基地中所处的角色,赵成功在接下来的路程中不免变的有些沉默。

  因为有着安全方面的考虑,王平生被分去了和陈设他们一个车。

  陈设虽说觉醒了异能,但他现在正处于觉醒初期,单论自保能力上还是不如已经觉醒了一段时间的王平生。

  这家伙虽说嘴上总是滑不溜秋,好像不太靠谱似的模样,但实力在整个基地中也算是顶尖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除了对周瑞熠有些盲目崇拜,对别人时他所展现的状态还是很靠谱的。

  陈设开着车,他就时不时的跟对方讲一些眼下异能者们都能通过什么方式来提升自己,怎样锻炼异能之类的知识,听的陈设很是感激。

  在开了将近两个多小时后,一行人终于来到了与基地南辕北辙的德茂国际购物中心。

  这里比起之前城市中的荒凉景象要显得惨烈的多。

  倒是应了周瑞熠的预想,用尸横遍野来描述这里半点不过分。

  他们选择在南街下车,白云来利索的将车辆收入空间中,崩起后背,警惕的打量着四周。

  他整个人看起来像张紧绷的弓,稍有些风吹草动就会断了弦。

  周瑞熠被他这副模样看的也有些紧张起来,不由伸手抓住了爱人的手背。

  “放松点...”

  他低声宽慰。

  白云来静静点了点头,没说话。

  他也知道自己表现的有些太过紧张,但心里头却是没由来的慌乱,叫他静不下心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他没法解释心里的不安。

  说来也是奇怪,以往周瑞熠总会表现的更有紧迫感,今儿却正好反了过来,成他扮演起对方的角色来。

  南街这一片里有不少网红店和金店。

  不管是吃的还是用的,杂七杂八的开了一大堆。

  平时南街这儿客流量大,病毒一爆发这里的幸存率也就更低。

  只是丧尸在白天都不怎么出来在街道上活动,大多都躲在建筑物中阴暗而隐蔽的角落里,除非某个人搞出什么巨大的声响来,不然它们是不会成群结队出来狩猎的。

  他们选择从第一家金店中开始囤积物资。

  冒险者们能带的资源有限,更倾向于去更里面的那几家大型超市。

  像这种平日里昂贵奢华的金店反倒不怎么具有诱惑力,里面的首饰带多了沉重占空间,带少了又不值当,浪费时间,故而很多人会选择略过这种在末世中相对而言华而不实的物资。

  但赵成功这次却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消息。

  科研院的那些人,最近正在捣鼓什么使用晶核来作为能源来进行攻击的武器。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实验眼下才进行到中期,很多结论和成果都是未知数,但有一点却比较明了。

  那就是构成这种武器的主要材料是金。

  还必须得是纯度相对来说较高的金。

  实验的结论目前还没在基地中流传出去,

  白云来空间庞大,装这点儿金饰对空间而言不过九牛一毛。

  既然冒着风险出来搜集物资,自然要有多少拿多少。

  金店的玻璃门已经在地上碎成了一滩。

  应该是病毒刚爆发时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产生冲突和推搡时所致。

  他们放轻脚步,小心翼翼的走进这家金店。

  因为占据了整个南街的首位,店里的采光很好,一眼望去尽是敞亮,让他们不由松了口气。

  这无疑避免了会有丧尸悄声藏在角落众的可能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金店中的展示柜有几个被钝器给砸碎,里面放着的东西不知所踪。

  想也是知道应该是一些冒险者不嫌麻烦,顺手就砸碎了几个给带在了身上。

  “拿着筐子,分头把这些金子都从柜台里搜出来。”

  伴随着周瑞熠的话,白云来从空间中拿出几个塑料的彩色框子,分别递给了其它人。

  这是之前华莱商厦那儿正搞着活动的收纳筐。

  两块钱一个,还给写了个大大的「爆」字,成功吸引了白云来的注意,顺手就收了一摞。

  几人无声的点头应下,拿着框子撑手跳进展台里面,从里边小心翼翼的把那些华美的金饰们拿出来。

  王平生自认是个比较庸俗的人。

  是以,一看到柜台里面的自带滤镜,闪闪发光的金戒指们,他一个没忍住,就往自己手指头上套上了...五六七八个。

  一瞬间,王平生感觉自己的手昂贵了许多。

  满足了心里那点儿微妙感,他就马不停蹄的开始办起事儿来,因着是风系异能者的缘故,他的速度还要比其它人快许多,一点没落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周瑞熠正搜着金子,不经意抬头看见了手上闪闪发光的王平生,不由一乐。

  王平生这人的心态实在好的过分。

  他觉得自己可以学习学习。

  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苦中作乐。

  想了想,他也挑了两个金色的素圈。

  接着便轻轻戳了戳旁边的白云来,小声道:“戴不?”

  声音是小,却满满都是期待。

  白云来当然

  是戴的。

  他和周瑞熠之前也有过戒指。

  只是那两枚戒指太过招摇,上面的钻光看着都闪眼,他不好意思在上学的时候戴。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征得周瑞熠同意后,默默找了个细链,把戒指挂上,变成了一个小项链,平日就戴在脖子上,塞衣服下面。

  见他这样,周瑞熠也有模有样的把戒指穿链子里戴脖子上,时不时的就往脖子上摸摸,感觉这是他俩爱的证明。

  可惜,末世一来,他俩都觉得脖子上戴东西有些危险,默默把项链摘了下来,放到了空间里。

  白云来低下头,眸中满是暖意。

  他看着周瑞熠牵起他的手,动作十分温柔的把那枚金色素圈给套到了他的手指上。

  白云来皮肤很白。

  就算经历了末世的洗礼,这份晃人眼的白皙也没被摧残的深了颜色亦或粗糙。简约的素圈戴在手上,硬生生戴出了几分美感来。

  周瑞熠有些不舍的放开他的手。

  “怎么戴什么都那么好看。”

  他由心夸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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