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他是我的信仰_允你在我掌心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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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他是我的信仰

  “啊?”

  “很奇怪?”男人勾着唇角笑了笑,“说了你也不懂,大家族的一些怪规矩,越是传承久远的家族,就越是有些奇怪的规矩,以后再给你说。”

  温晓点点头,对傅谨御的隐私没什么好奇心。

  两人又陷入沉默。

  过了会儿,傅谨御抽完雪茄,站起来打开阳台的窗户散烟气,冷冽的空气从敞开的窗户刮进来,吹乱了温晓的头发,她刚才和宋如兰厮打,头发被抓的很乱,这会儿被风一吹,像个疯子一样披散在脸上。

  温晓微微哆嗦了下,有点冷,现在已经腊月,再有不到一个月就该过春节,这几天天气很冷。

  “冷啊?”傅谨御唇角翘了翘,走过来拉起温晓,将她拥入怀里,伸手替她捋顺乱糟糟的头发。

  为了抱一抱这个姑娘,他可是预谋了很久,先抽烟,再开窗,终于成功的把人抱怀里了。

  “还行,我穿的有点薄。”温晓身上是白色的羊绒毛衣,别墅里有暖气,在房间里是不冷的,被寒风一吹,就不行了。

  轻轻推了推傅谨御,男人的手臂却收的更紧了。

  “别动,我没别的意思,就想抱抱你。”傅谨御低声说,嗓音低沉柔软,含着怜惜。

  温晓被男人柔软的声音勾出心里的委屈,迟疑了下,没有再推开他。

  今晚的心情实在不好,她有点贪恋傅谨御的体温,实在不想孤零零一个人。

  傅谨御便抱着温晓,没有多余的动作,就轻轻抱着她,窗口刮进来一阵阵冷风,傅谨御也没关窗,就想让空气再冷点,冷的让温晓明显感觉出他怀里的温暖。

  好一会儿之后,傅谨御才说:“晓晓,其实每个人从生下来就是孤独的,所以才需要伴侣,父母子女终究都有离开的时候,只有伴侣会陪你到老。”

  温晓抬头看向傅谨御,男人的眼睛十分黑,倒映着夜色显得格外深邃,她知道他是想安慰她,只是这话听着怪怪的。

  果然下一句,傅谨御就说出了他的目的。

  “选一个合适的伴侣是女孩子一辈子最重要的事,你确定你对沈冀骋的喜欢是爱情?”傅谨御道。

  “感激不是爱情。”傅谨御又道。

  他从温晓说的只言片语和跟宋如兰的对话里,大致猜出温晓跟沈冀骋之间是怎么回事。

  无非就是关于一些英雄救美,美人报恩的狗血往事。

  沈冀骋比他强的也就是认识温晓早一些。

  温晓明白傅谨御的意思,眼神有一瞬间的恍惚,片刻后,她推开傅谨御,“不是感激。”

  傅谨御没放手,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扣住她的后颈,逼迫她跟自己对视。

  男人的目光直直的盯在脸上,深沉又温柔,很快温晓就面色微红的撇开脸避开傅谨御的视线,但他却扣着她的后脑,不让她移开视线。

  同时手臂用力,两人更紧的贴在一起,傅谨御很容易就感觉到她胸口的剧跳。

  “心跳加快了?瞒不过我哦?”男人笑的像个狐狸。

  温晓恼羞成怒的瞪了眼傅谨御,狠狠推开他。

  “你真是……烦死你了。”

  温晓有气又羞,转身就走,却被傅谨御拉住了。

  “走什么?好好聊聊,帮你捋捋你的感情。”

  “关你什么事?”温晓挣脱不开男人有力的手掌,气的只能瞪他。

  “当然关我的事。”傅谨御用力一拉,就把温晓又拉回自己怀里,拥着她叹息,“关乎我一辈子幸福的大事,你明明是喜欢我的,为什么不承认?”

  “我才不喜欢你,你少自作多情了。”

  “小骗子。”傅谨御低头在温晓额头吻了下,“我现在可不会被你骗了。”

  温晓羞窘的捶打傅谨御的胸膛,“你放开我。”

  “不放,以后再也不会放开了。”傅谨御盯着温晓,目光骤然深邃暗沉。

  温晓一惊,抬头看着傅谨御,男人的眼神温柔深沉,隐约浮动这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她棱愣愣的看着他,竟是移不开视线,好像他的眼眸深处有旋涡般勾住她的魂魄,

  “你现在看的是我,还是你的亡妻?”温晓突然问。

  傅谨御微愣,猛一下没理解温晓的意思,眨了下眼,才想起来之前骗她的话,当即失笑道:“当然是你,我说了,我没有把你当替身,其实你跟我亡妻还是有点差别的,只是声音有点像。”

  温晓也觉得他应该是没把自己当替身,他眼睛看着她时,很专注,并没有那种透过她看什么人的感觉。

  “傅谨御,我不会跟沈冀骋分手的,除非他不要我,否则,我不会离开他的。”温晓低头,避开傅谨御逐渐炙热的视线。

  “你说得对,我对他的感情或许不是爱情,但他在我心里的地位,比爱情更重要。”

  “他是我的信仰。”

  傅谨御一震,微眯眼,看着温晓,女孩的眼神中有种说不清的东西,让他看不透。温晓趁着傅谨御怔楞,推开他,关上窗户,重新坐到地上。

  “你要是有耐心的话,就听我讲个故事吧。”

  傅谨御当然有耐心,他把温晓从地上拉起来,“走吧,回房间里说,这里太冷了。”

  温晓顺从的跟着傅谨御回到客房中。

  “该从哪里说呢?还是从我是个弃儿说起。”温晓从房间的书架里抽出一本书,问傅谨御,“这本书你看完需要多久?”

  傅谨御微微皱眉,不懂她的意思,拿过书,翻了翻页数,二百多页,“大概三个多小时吧。”

  “看完后,你能记住多少?”

  傅谨御看了看书名,是一本讲职场人际关系的书,“大概重点都能记住。”

  “你猜我看完需要多久?”温晓一边说,一边开始翻书,她眼睛盯着书面,一页一页的翻过去,每一页,她的眼睛只扫一眼,大概不到十分钟,她把一整本书翻完了。

  把书递给傅谨御,温晓道:“你问吧,随便挑一页,我能把整页的内容全背下来,一字不差的那种。”

  “什么?”傅谨御惊讶的看着温晓,“你是说,你过目不忘?”

  不用验证,家里两小只就是过目不忘,原来他们的这个天赋是遗传了母亲。

  想起温晓曾经丢在酒店的那一包奇怪东西,里面不少成分不明的化学药剂,再想想女儿傅甜甜从小对各种药物的浓厚兴趣,小小年纪,就能配置出烈性麻醉剂,不用说,这方面甜甜也是遗传了温晓。

  “你看起来不很惊讶,我还以为你会吃惊呢。”温晓见傅谨御没有验证的打算,便把书放进了书架里。

  “你很想我吃惊的话,我就吃惊给你看。”傅谨御调笑,“其实是因为我家的两个孩子,他们也有这方面的天分,不过肯定没有你这么厉害,十分钟能背完一本书。”

  “嗯,少涵和甜甜确实记忆力超群,也算是过目不忘,不过没有我看的这么快。”温晓想起两个宝贝,眼神瞬间柔软。

  傅谨御莫名觉得膝盖一痛,是他的基因拉低了温晓的优良基因,害两小只的过目不忘天赋打了折扣。

  “没想到你还是个小神童。”

  “可我宁可我是个普通人。”温晓眼中闪过一丝黯然,坐到单人沙发上,开始讲她的故事。

  温晓是个弃儿,基本从生下来就在孤儿院,但她又跟别的小孩不一样,从几个月就表现出和别的小孩不同的高智商,她学东西非常快,理解力也高出同龄幼儿一大截。两岁时,就能自己读简单的儿童绘本,凡是不认识的字,只要别人讲过一次,她就都记住了。

  有时候不用特意对她讲,她只是顺便听到的,也能牢记心里。

  三岁时,已经能算百以内的加减法,包括进位退位等复杂的算法。

  五岁时,就能读长篇名著,还是没有注音的,且读完后能全部记住,不会遗忘一个字。

  七岁,院长把她送到附近的小学上学,一个学期后,她直接从一年级跳到三年级,之后又连跳两级,九岁那年就考上了江城著名的私立中学。

  私立中学把她当神童培养,减免了所有的学费生活费,但要求她住校,院长很欣喜,当然同意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幸运,拥有别人没有的高智商?成了人人羡慕的神通?”温晓见傅谨御听的入迷,笑了笑,笑意未达眼底,反带着几分讽刺。

  这世界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温晓虽智商超群,但身体极弱,三岁前经常生病,总是莫名其妙发高烧,院长虽对她颇为照顾,但也仅仅是颇为,最开始送去医院看了几次,检查不出什么毛病后,就不再管她,烧起来就让她自己烧,能熬过去就活,熬不过去也没办法。

  院里的人都觉得她活不过三岁,不过温晓命大,反复高烧都没烧成傻子,过了三岁,她的身体才稍微好点,不太生病,但依然瘦小,体格远不如同龄的孩子,孤儿院本来物资就匮乏,大家吃饭都是用抢的,她当然抢不过别人,每次都是等大家都吃完,捡点残羹剩汤勉强填肚子。

  院长有时候会单独给她点食物,但这点食物不止没能让她缓解饥饿,还遭到别的孤儿的妒忌,不止抢了她的食物,还认为她搞特殊,明目张胆的欺负她孤立她,七岁之前,温晓就是孤儿院公认的出气筒,不管是孤儿还是院里的社工,谁心情不好都能对她打骂出气。

  常年的营养不良导致温晓身体发育很畸形,大概所有的营养都被大脑给吸收了,她头很大,身子很细小,头发枯黄稀疏,常年脸色苍白,皮包骨头般的小脸上,就一双眼大的出奇,黑黝黝的像个大窟窿镶嵌在寡淡的脸上,看起来像恐怖片里的鬼娃,加上她常年备受欺凌,性格内向胆怯又孤僻,就更加不招人喜欢。

  温晓陷入回忆中,脸色透着几分木然,出神了片刻后,抬头看向傅谨御,惨淡一笑:“即使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我对童年的印象依然只有两个字,疼,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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